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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到派出所参加纠纷调解:我是喝了酒,但我也开了车!

达州公安 2023-07-01


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达州公安交警
对近期全市5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开展警示曝光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安全文明出行

男子去派出所参加纠纷调解

竟是醉驾前往

近日,高新区分局斌郎派出所民警在调解一起纠纷时,发现当事人杜某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结合杜某是驾车前来,怀疑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向达州交警三大队反映了该情况。经交警现场对杜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3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通过调取监控同时确认杜某系驾车前往派出所。随后,杜某对酒后驾驶机动车供认不讳。目前,杜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货车转弯盲区大,一不留神就出事!

近日,朱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达州渠县黄花大道北段流江公园路口转弯时,与正在右转弯由徐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并被碾压,造成朱某死亡、电动自行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朱某转弯区域属于货车视角“盲区”,且徐某驾驶货车在路口右转弯时未仔细观察、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两车十字路口发生碰撞

其中一车被撞后漂移滑行数米远

近日,马某志驾驶的红色小型轿车行至开江县普安镇工业园区路段,通过路口时与由余某均驾驶的白色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马某志、余某均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依法认定,马某志因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十字路口时,未保持安全车速,负同等责任;余某均驾驶机动车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车辆先行,负同等责任。


电动车闯红灯,太危险!

近日,蒋某琼驾驶电动车行驶至达州市大竹县一交叉路口时,闯红灯与从陈某树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蒋某琼受伤,双车受损。经调查,蒋某琼未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陈某树驾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负事故次要责任。


摩托车无证超员还闯红灯

咋就这么任性?

近日,王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情况下,驾驶二轮摩托车(载2人),行驶至达州市高新区七河路达竹加油站路段时,与朱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王某、邱某梦、邱某睿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依法认定:王某驾驶摩托车超过核定人数,在通过路口时违反信号灯指示且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1. 饮酒会导致人反应迟钝,判断失准,操作迟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2. 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守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的交通规则;由于货车存在视觉盲区,请广大司机朋友在驾车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注意避让,千万警惕货车“盲区”!

  3. 通过路口时仔细观察,减速慢行,不抢道,文明礼让,谨慎行车!

  4. 驾车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规定,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切勿争道抢行!

  5.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严格按照规定载人,不得超载,不得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且应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安全驾驶
是驾车出行的第一要务
请司机朋友时刻谨记
安全出行 平安回家

   END  

 

来源:达州公安交警

审     核:孙  粟    吴  军

责     编:马宗尧

编     辑:匡利红

投稿邮箱:dzgax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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